截止2022年05月07日,已获得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醫療儀器科新冠抗原自测证书的企业有15家,其中有12家中国企业:艾康生物、北京热景、北京乐普、安徽深蓝、华大基因、杭州隆基、杭州博拓、杭州世佳、江苏美克、深圳市雷诺华、深圳市亚辉龙、杭州微策。
那么,如何获得中国香港醫療儀器科的批准呢?请见国瑞中安子公司——艾维迪亚(IVDEAR)团队如下解析:
一、填写申请表
1、对于获得欧盟、美国、加拿大、澳洲、日本的上市销售核准,填写此表格# MD-IVD(2022 年版)
2、对于获得中国内地的上市销售核准,填写此表格# MD-IVD(2022 年试版)
注意点∶
◆(C003)AMDNS 代码∶41618/41572
◆(C005)原拟用途与使用说明中所述相同
◆(C008)根据分级规则3.3,被列为第 C 级
◆(C011)只供医护专业人士使用/ 自行使用
有关医疗仪器行政管理制度的所有申请表及指南,均可向医疗仪器管制办公室索取,或到http://www.mdco.gov.hk的网页进行下载。
二、提供证明文件
1、制造商
1.1制造商如有已设立的品质管理系统,须提供核证机构颁发的ISO13485证书或YY/T 0287证书;
1.2制造商如在香港没有注册营业地址,则须委任一个符合本地负责人要求的自然人或者法人担任本地负责人,签订本地负责人委任函 (GN-01, 附录 2)。
2、本地负责人
2.1如本地负责人在香港本地有注册营业地址,须将商业登记证的副本夹附在[资料申请夹]索引项下。
2.1如本地负责人从未有医疗仪器获纳于[医疗仪器列表],须提交以下书面程序:
◆保存交易记录
◆管理产品回收及安全通知
◆处理在香港发生的须呈报医疗事件
◆2019冠状病毒病快速抗原测试于贮存及运送期间的温度要求
◆投诉处理
◆维修保养安排(如适用)
参考文件:[COP-01] 本地负责人守则
3、技术文件及销售核准
3.1标签规定
◆仪器和包装标签
◆特别表列资料 (GN-01, 4.4. 13)
◆只供医护专业人士使用的仪器须提供英文和/或中文使用
◆提供消费者自行使用的仪器,须提供英文和中文使用说明
3.2填写风险分析报告/总结
3.3提交性能评估报告
此报告评估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诊断灵敏度
◆不同Ct值范围下的诊断灵敏度
◆诊断特异度
◆检测变异病毒的能力,例如 Delta &
◆Omicron
◆高剂量钩状效应
◆精准度
◆潜在的干扰物质
◆潜在的交叉效应
◆稳定性 / 保存期限
提交独立第三方评估报告 (如适用)。
3.4销售核准(获准在海外国家销售)
◆欧盟/EU :
EC 符合性声明+ EC 证书,或 EC 符合性声明 + 欧盟自由销售证书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US FDA :
紧急使用授权信 (EUA) 或 510(k) 信 + 外国政府证书 (Certificate to Foreign Government)
◆澳洲药物管理局/TGA:
ARTG 证书 + 澳洲符合性声明
◆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
产品注册証 + 生产许可証
◆日本厚生劳动省 / MHLW :
自由销售证书(英文) + 制造许可证书
◆加拿大衞生局/HC :
医疗器械许可证书
可提交多个销售核准,但不同销售核准中的仪器型号必须一致。
3.5基本規定核對表/一般安全和性能要求核對表或符合基本原則核對表
如欲表列医疗仪器,本地负责人(在得到制造商的支援下)须负责证明仪器符合医疗仪器安全及性能基本原则,以及医疗仪器标签规定(请参阅有关文件)。
在申请表列第IV级医疗仪器时,如仪器获准在全球协调医疗仪器规管专责小组何一个创始成员国(分别为澳洲、加拿大、欧盟日本及美国)销售,而所有批核亦均在2005年1月1日或之后获得,则须在[申请资料夹|中夹附已填妥的「符合基本原则核对表|(表格第MD-CCL号),如以下所载的样本)。如任何上述批核在2004年12月31日或之前获得,则无须提交(表格第MD-CCL号)。
MD-CCL号截图
欧盟: 基本规定核对表 / 一般安全和性能要求核对表+符合基本原则声明 (GN-06, 附录 III);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 / 澳洲药物管理局 / 中国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 / 日本厚生劳动省 / 加拿大衞生局: 体外诊断医疗仪器符合基本原则核对表。
国瑞中安寄语:
由于抗原自测试剂盒注册香港的投入非常低,因此该注册的性价比相对较高。IVDEAR团队建议相关抗原企业可考虑申请香港注册,尤其是已完成其他注册的企业:如中国NMPA/欧盟CE/澳洲TGA注册等,申请香港注册的成功率较大。IVDEAR可为各大企业提供抗原自测试剂香港注册技术咨询服务,有需要的企业可与IVDEAR团队取得联络。